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借款人死亡,继承人放弃继承,如果被继承人还有财产,债权人可以起诉遗产管理人,要求借款人偿还债务。 如果被继承人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债权人只能要求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以现有遗产为限偿还债务,剩余部分不能再要求偿还。 如果被继承人没有遗产,那么债权人不能要求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