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2017年7月1日将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跨区(市)县办理身份证步骤如下:
一、凡常住户口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本人持《居民户口簿》(换领居民身份证另需提供本人原居民身份证),可到全市各区(市)县范围内就近的公安办证中心(或办证分中心)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
二、受理地公安办证中心(或分中心)现场完成申请人的人像信息采集、指纹信息采集、信息审核、证件受理签发工作。
三、申请人凭《领取居民身份证通知单》在证件受理后30日内到受理地公安办证中心(或分中心)领取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