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是指个体在复杂心理活动作用下,蓄意或自愿采取各种手段结束自己生命的做法。自杀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隶属心里卫生与自控本领丧失健康自济调节本领而导致,从法律程面还隶属做法自治与职责自担的层面,而在相关职责化分与承受上的法律限定中,都排除了自杀做法引发后果的救助职责(比如工伤保险条例中自杀做法排除了认定工伤的可能),这就是从法理上确立了不支持自杀做法. 但对自杀做法还无上升到进行法律强制干扰的层面,还只是处于拯救与预防弥补措揓层面。 自杀是一个世界性的社会问题,在美国,每天大体有100人自杀,自杀是导致个体丧命的第十大原由.根据保守估计的数字推算,中国每年至少有25万人自杀,200万人自杀未遂。中国青年报曾援引北京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的调查分析称,自杀已成为15至34岁人群的首位死因。 2003年9月10日是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自杀预防协会共有确定的全球第一个“预防自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