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协调和解后是不能再追究责任了调解协议是可以反悔的,但是要有合理的要求请求法院变更或者撤销调解协议。应符合以下情形: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调解协议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调解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不得撤销。
3、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6、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强迫调解的,调解协议无效。但是人民法院制定的民事调解书。这是有强制执行力的,一旦签收就产生法律效力,不可以上诉也不可以就同一纠纷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