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一般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所以,婚姻法不再承认1994年2月1日之后的事实婚姻了。也就是说,假如老王是1992年与人同居的,之后也没有补办结婚登记手续,生育有两个孩子,现在因为夫妻感情破裂要离婚,那么老王必须通过法律途径(民政局或者法院)来办理离婚,因为老王是事实婚姻。假如老王因为没结婚证不办离婚手续,后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老王就构成重婚罪了,因为前一段婚姻是合法婚姻,且未离婚。他属于有配偶者与婚外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