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全称新型乡村合作医疗,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规则。 新农合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规则,在保障农民得到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新农合报销范围,大致包括门诊赔偿、住院赔偿以及大病赔偿三部分。 乡村合作医疗,异处解决手续:
1、参保人在参保市医疗保险经办组织解决异处就医备案手续,并领取《异处就医备案表》。
2、参保人持《备案表》,至联网医院就医。
3、如需住院,参保人持异处就医备案表和住院通知单至医院医保办窗口解决住院手续,按总花费的30%-40%交付住院押金。
4、出院审核结算。个人承受自负部分,其余应由统筹金支付的部分由医院记账。
5、出院结算手续解决完毕后,参保人持《山东省异处就医医保花费明细单》出院,《备案表》留医院存档。 此外,异处安置人员需要住院的,应该通过电话等方式在所在医疗保险经办组织解决备案手续,然后持本人社保卡(证)及身份证解决就医住院手续,其它就医流程与转诊人员就医流程相同。 按照相关政策,统筹基金目前暂由各市经办组织与定点医院直接结算。从2012年开始,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于次月15日前结算完毕。如住院人次较少,可每季度结算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