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罪共犯的构成要件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生态环境污染犯罪共犯之构成要件主要涵盖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是否明知他人正付诸实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犯罪行为,而仍旧为之提供协助,例如,提供经济支援、物质设备、科学技术以及空间场所等等。
第二,在多方参与的犯罪活动中,是否发挥了策划、教唆、组织等关键性作用。
最后,是否与主谋者存在明确的意思沟通,共同致力于实现或放任生态环境污染危害结果的产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