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金期间在就业,失业金已经归还,警察还找我做笔录
[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实际上已经就业,这可能违反了失业保险的相关法律规定。在中国,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失业保险金是为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而设立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包括失业且有求职意愿等。如果您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实际上已经就业,那么您可能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应当停止领取并退还已领取的失业金。您提到已经归还了失业金,这是正确的做法。至于警察找您做笔录,可能是因为您的这一行为涉嫌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需要进行调查。您应当配合警方的调查,如实陈述事实。如果确实存在违法行为,您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