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缓刑居住地不收要采取什么办法
[律师回复] (一)与拟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沟通,明确不收原因,若因材料不齐,及时补充居住证明、稳定生活来源证明等材料。
(二)若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上级主管部门可责令其依法接收并办理手续。
(三)和原判法院联系,由法院与相关社区矫正机构沟通协调。
(四)向人民检察院反映,借助其法律监督职责,监督相关部门依法履职,保障缓刑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矫正工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社区矫正工作实行法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