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进行诉讼是否提前收费用
[律师回复] (一)明确收费方式。委托前与律师事务所确定采用普通代理还是风险代理,了解各自收费模式。
(二)协商费用细节。若为普通代理,协商预收费用金额和支付时间;若为风险代理,明确前期办案费用情况及后期收费比例。
(三)核查禁止情形。涉及婚姻继承、请求给付劳动报酬或社会保险待遇等案件,不能采用风险代理。
(四)签订书面协议。在委托合同中清晰写明收费标准、方式和金额,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原则。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