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后车追尾死亡责任咋样划分
[律师回复] 高速公路上后车追尾死亡的责任划分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1.?后车全责:
- 若前车正常行驶,后车因自身原因,如车速过快、未保持安全车距、驾驶员注意力不集中、疲劳驾驶、酒驾、毒驾等违法违规行为导致追尾事故发生,后车通常承担全部责任。
2.?前车部分责任:
- 前车存在违规行为:前车如有低速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违规停车(非紧急情况下在行车道停车且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突然变道未确保安全、超长超宽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车辆故障后未按规定放置警示标志或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等情况,导致后车追尾,前车需承担部分责任,一般是次要责任。
- 前车驾驶行为存在不当:前车因驾驶操作不当,如紧急刹车且刹车行为不合理等,引发后车追尾,前车也可能承担一定责任。
3.?双方同等责任:如果事故的发生是由双方的混合过错导致,例如后车存在一定的疏忽,前车也有一定程度的违规或不当驾驶行为,且双方的行为对事故的发生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程度相当,那么可能会认定双方承担同等责任。
4.?意外事故双方无责:如果是因不可抗力因素,如突发的自然灾害、道路上突然出现的不可预见且无法避免的障碍物等,导致后车追尾,双方均无责任。
最终的责任划分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