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一个12岁,一个7岁,孩子的婶婶为北京户口,她有一个残疾孩子,如果我的两个孩子都过继给叔叔婶婶,孩子可以跟婶婶落户到北京户口吗
[律师回复]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收养关系的成立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收养人需要具备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且没有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其次,被收养人一般应为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但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不受此限制。在你描述的情况下,如果孩子的叔叔婶婶符合收养条件,且收养程序合法,那么孩子有可能随收养人落户。但具体能否落户,还需根据当地户籍政策确定。建议你先与当地户籍管理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再决定是否办理收养手续。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