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天刑事拘留快到了会怎样处理
[律师回复] (一)公安机关认为需逮捕,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检察院审查后,若符合逮捕条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嫌疑人继续羁押。
(二)检察院认为不符合逮捕条件,比如证据不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立即释放嫌疑人,可能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三)公安机关经侦查,认为不构成犯罪,撤销案件,释放被拘留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