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法院管辖怎么审理
[律师回复] 关于涉及涉外离婚案的法院辖权及审理程序,其相对严谨且复杂。
根据法律规定,若是一对华人夫妇在中国境内结婚后移居境外并在当地长期生活,倘若他们决定在定居国进行离婚诉讼时却因该国家法律禁止由婚姻缔结地法院负责此类案件而遭到拒绝,那么此时,法庭将有权利批准该案件,这意味着原告应向中国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然而当分别位于不同国家的夫妻想要离婚时,无论他们是谁先向国内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都可以获得相关授权。
另外,若一方生活在国外,而另一方则留在国内,那么无论哪一方首先发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均具有管辖权。
最后,如果双方都在国外但并未在任何地方定居,那么提出离婚申请的人可以选择向原住地或者现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