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追诉期限从何时起算
[律师回复] (一)明确挪用公款罪追诉期限计算起始点很关键。“犯罪之日”通常指挪用行为完成那天。比如一次性挪用公款行为,完成当天就是“犯罪之日”。
(二)多次连续挪用公款的,以最后一次挪用行为结束那天作为犯罪行为终了之日来计算追诉期限。像多次连续挪用公款用于营利活动,就按此确定。
(三)不管挪用公款用于非法、营利还是超三个月未还等情况,都按上述规则确定起算点。
(四)要留意在追诉期内又犯罪,前罪追诉期从犯后罪那天重新算。并且案件一旦立案侦查,就不受追诉期限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