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哈尔滨呼兰区农村户口,父亲过世,母亲健在71岁了,我们姐弟4个《我是弟上有3个姐姐》,母亲私下把宅基地卖给自家我大姐,说签协议了,5000卖的,我母亲承认有这事,大姐把原有土房推翻重建,别人给她出的钱,盖成占地140平的,别墅洋房,宅基地大概有300平米左右,大姐现在想把房照过户给自己,我不同意签字,母亲很坚持自己的意见,执意要过户给大姐,母亲养老问题我坚持赡养,母亲现和大姐居住一起,3年前建房时母亲电话问过我建房是否同意,说是给母亲盖的房子,我同意了,没有书面证明,现在有规划的意向了《可能要不久动迁》,我坚持如果动迁了,争取原有宅基地300平米和40平米草房的补偿款,问下我该怎么办,还是
[律师回复] 宅基地买卖不合法,你母亲与大姐的协议可能无效。动迁补偿应按规定分配。你可先与大姐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主张自己应得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