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现在大四,2023年恋爱期间女生堕胎,于2023年分手,两年未联系,现在女生妈妈突然联系要求赔偿,说女生心理受伤害了
[律师回复] 从法律角度来看,你儿子和对方当时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恋爱期间自愿发生性关系导致怀孕堕胎,而且没有强迫、欺诈等过错情况,这种情况下你没有法定的赔偿义务。
不过,女方堕胎产生的手术费、医疗费、营养费这些实际的合理开支,她要是主张的话,法院可能会基于公平原则,让你们双方酌情分担。但现在时隔两年,对方提出“心理伤害赔偿”,这个诉求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一方面很难证明现在的心理状态和两年前的堕胎有直接、唯一的因果关系,另一方面也需要专业的诊断证明等证据支撑,实践中很难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