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解,我爸爸是城镇户口,宅基地是我爸爸名字,我是农村户口。我有权继承吗?国家应该收回吗?
[律师回复]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基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享有的权利,若宅基地未被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您是可以继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号)“坚持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规定精神,不能强迫进城落户农民放弃其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规定,“农民进城落户后,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予以确权登记。”,因篇幅现在,详情可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