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有套房是我爷爷、姑姑、叔叔共同出资的拆迁款买的。现在爷爷离世,爷爷膝下几个子女共同做了财产公证把爷爷那部分转让给我姑姑,姑姑本来口说有一部分房产价值的资金给我(孙子)。现在姑姑把这个房产又转让给她儿子。相应的房产价值一个是没有给我,另一方面没有写凭证。我现在想问,如果补协议可以吗?第二个如果她不愿意签署的话,爷爷其他几个子女还可以要求她或者上诉她签署吗?
[律师回复] 您好你好,有套房是我爷爷、姑姑、叔叔共同出资的拆迁款买的。现在爷爷离世,爷爷膝下几个子女共同做了财产公证把爷爷那部分转让给我姑姑,姑姑本来口说有一部分房产价值的资金给我(孙子)。现在姑姑把这个房产又转让给她儿子。相应的房产价值一个是没有给我,另一方面没有写凭证。我现在想问,如果补协议可以吗?第二个如果她不愿意签署的话,爷爷其他几个子女还可以要求她或者上诉她签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