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审查此罪一般需要多久?
[律师回复] 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间一般是一个月。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如果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检察院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自行侦查,且以二次为限,每次一个月,补充侦查完毕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审查时间可能会因案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如果你想了解某个具体案件的审查进度,建议与当地检察院或相关司法机关联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