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期间房产纠纷二审流程怎么走
[律师回复] 解析:
1.立案程序之规定期间,如当事人对于原属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并不认同,具有向上级上诉法院陈情上诉的权利。而当二审法院接收到并审核自一审法院提交的上诉材料及相关诉讼档案之后,依据相关法律规范,方可正式启动立案流程。除此之外,交换证据的环节也是不可或缺的流程部分。由上诉法院做出的裁断或判决后,上诉庭将重新组织庭务会议,经细致审理后即刻做出裁判决定。
2.庭审环节的进行(对于已明晰案件核心事实,且无需再度开庭审理的案件,可以选择非开庭审理方式,但仍需安排与双方当事人面对面的商讨)。依照法定程序,应于开庭前三日通知当事人关于开庭日期、场所及主理法官等详尽信息;对于需要公开审理的案件,同样要求提前三天发布公示公告。立案完成后,案件即被移送至审判庭进行开庭审理。具体步骤如下:
(1)首先举行开庭仪式,核实当事人身份,正式公布合议庭成员名单,向当事人解释相关权益及义务,若当事人要求回避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2)随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由当事人陈述案件的主要事实;
(3)向对方当事人传达证人的权益及义务,允许证人出庭作证,同时宣读缺席的证人证言,以及展示书证、物证和音像视听资料;接着便是双方当事人就上述证据材料展开观点阐述;
(4)经过一轮激烈的法庭辩论之后,各方当事人开始就有争议的事实以及法律问题,展开针锋相对的辩驳与论证;
(5)最后为法庭调解环节,由法庭主持人居中主持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
(6)在此过程中,合议庭需要就整个案件进行合议,做出相应裁决,包括维持原判、改判或是发回重审;
(7)待裁决通知发出后,便进入了宣判阶段。
3.后续处理事宜。当事人接到判决书后需尽快自行履行裁判文书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向一审法院提交申请以期执行;若对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持有异议者,也可向二审民事裁定庭递交详细书面申诉材料,申请法律程序再审。如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法院须按照规范化程序制定调解书,待双方当事人确认无误后签字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上诉或者抗诉案件的程序,除本章已有规定的以外,参照第一审程序的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