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超90天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的规定,刑事拘留时限一旦超过九十天便属不妥。一般而言,在公安机关决定拘留某个特定人士并认为有必要实施逮捕措施的情况下,应当在拘留后的第三个自然日内,依据程序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捕申请。然而,如若遇有特殊情况,这个申请的提出及审核审批的时间均可相应地延长一天至四天。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团伙作案等情节严重的嫌疑人员,其审查批捕申请的时间甚至可以延长到三十天之久。在此期间内,人民检察院须在收到公安机关所递交的审查批捕申请之后的七天之内,依法做出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策。倘若超过上述法律所设定的期限,您作为当事方有权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诉,以寻求并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