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刑事拘留几天
[律师回复] (一)若不是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认为需逮捕被拘留的人,要在拘留后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可延长1至4日,检察院7日内作决定,这种情况拘留期限最长14日。所以公安机关要把握好提请审查的时间,检察院要及时作出决定。
(二)若是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至30日,加上检察院7日审查期,拘留期限最长37日。公安机关在此类案件中更要充分利用时间进行调查,检察院也应高效审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