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过程中的责任承担方式包括几种
[律师回复] 首要之务,倘若公司的创建未能达成预期效果,则在设立新公司期间所产生的所有债务以及相关费用都应当由发起者共同承担起连带责任。而当有部分发起者先行承担了这一责任之后,他们是有权依照事先约定的责任比例向其余的发起者进行追讨的。其次,假如发起者在执行公司创建任务的过程中对他人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害,即使在公司正式于社会中孕育而生之后,受害方仍然可以寻求公司承担起侵权赔偿的责任;但如果恰逢公司尚未正式成立,受害者便可要求全体发起者以连带方式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