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解,交通事故赔偿费用有哪些
[律师回复] 交通事故赔偿费用主要包括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失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具体如下:
人身损害赔偿
医疗费:包括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等,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计算;没有收入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以正式票据为凭,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宿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财产损失赔偿
车辆维修费用:事故造成车辆损坏的,赔偿车辆维修所需的费用,以车辆维修发票和维修清单为准。
车辆施救费用:包括拖车费、吊车费等,因事故导致车辆无法行驶,需要施救产生的合理费用。
车载货物损失:车上装载的货物因事故造成损坏、灭失的,按照货物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经营车辆停运损失:对于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事故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由责任方赔偿。
非经营车辆替代支出的交通费:非经营性车辆因事故无法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如租车费等。
精神损害赔偿
因交通事故给受害人造成精神痛苦或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可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数额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经济赔偿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