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行政行为的有哪些
[律师回复] 1. 对于民事行为,例如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签订,这是双方在平等基础上通过自愿协商达成的协议,其过程和结果主要由当事人自主决定,行政机关不参与其中的主导,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订立的相关规定,明确了平等主体之间民事行为的合法性和自主性。
2. 内部管理行为,像行政机关对内部工作人员的考核、任免等,这是行政机关内部的管理事务,仅在行政机关内部体系内发生效力,不对外部产生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比如《公务员法》中对公务员考核、任免等内部管理行为的规定,体现了其内部性和非对外性。
3. 事实行为,像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的拍照记录、测量等行为,其目的主要是获取客观事实信息,而非直接设定或改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如在行政程序相关法规中,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的行为规范有明确要求,以区分事实行为与设定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