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我家的耕地与村里签了转让协议转让期50年用于建设面粉厂,现在土地二轮承包确权,请问这耕地还能确权在我的名下吗?谢谢!
[律师回复] 针对您提出的关于耕地在转让后能否在二轮承包确权中确权在您名下的问题,我们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进行分析。
首先,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在您的案例中,您家的耕地是以转让的方式流转给村里用于建设面粉厂,且转让期限为50年。
重点内容:对于以转让方式流转的承包地,其确权问题主要取决于原承包方是否书面申请并经发包方书面认可。若未经原承包方书面申请和发包方书面认可,仍按原承包农户确权登记颁证。若经原承包方书面申请和发包方书面认可,且无争议的,则按照流转协议(合同)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后,再依据变更后的合同确权登记颁证。
因此,在您的案例中,若您当初转让耕地时未经书面申请和发包方书面认可,那么该耕地在二轮承包确权时仍有可能确权在您的名下。但如果您已经书面申请并经发包方书面认可,且转让协议无争议,那么该耕地可能会依据变更后的合同进行确权登记,可能不再确权在您的名下。
重点内容: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土地确权纠纷本身并不直接由法院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应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综上所述,建议您先查看当初与村里签订的转让协议中是否有关于确权问题的约定,并咨询当地政府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