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离婚时债务是否为共同债务?
[律师回复] 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签名的债务:夫妻双方共同在债务相关文件上签字,如共同签署的贷款合同、借款协议等,无论该债务的用途是什么,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举债后,另一方事后通过书面、口头等形式明确表示对该债务予以认可,愿意共同承担,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一方借款后,另一方在知晓借款事实后表示同意一起偿还。
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满足家庭日常生活的基本需求所背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包括正常的衣食住行、医疗保健、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支出。如购买生活用品、支付水电费、子女学费、老人赡养费等所负的债务。
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用于特定情形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