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医疗行为被视为医疗事故?
[律师回复]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以下医疗行为通常被视为医疗事故:
- 诊断方面:如医务人员未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检查,就轻易下诊断,导致误诊,使患者接受错误治疗,病情加重或产生其他损害;或在有典型症状、检查结果明显的情况下,仍未能正确诊断,延误治疗时机,给患者造成损害。
- 治疗方面:用药时,出现用错药、用药剂量过大或过小、用药途径错误等情况,导致患者出现不良反应或病情未得到有效控制;手术中,手术部位错误、器械遗留在患者体内、手术操作不当导致重要器官损伤等,造成患者术后并发症或其他损害。
- 护理方面:未按护理规范和要求对患者进行护理,如未按时观察患者病情变化、未及时执行医嘱、未做好患者的生活护理等,导致患者病情恶化或出现其他不良后果,像未及时翻身导致患者出现褥疮、未正确进行伤口护理导致感染等。
- 医疗管理方面:医疗机构的管理不善,如病房管理混乱、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不规范、医院感染控制措施不到位等,导致患者感染或其他损害。
不过,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等6种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