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通过索要或非法收受财物等方式,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其构成要素如下:
1.**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
2.**主观上有犯罪意图**: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3.**客观上利用职务便利进行贪污行为**:包括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即自己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其所形成的便利条件。
1.2k浏览
2024-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