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未达1万该如何进行立案
[律师回复] (一)明确盗窃立案标准。若盗窃金额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应立案追诉;未达此标准,但有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情形,也需立案。
(二)被害人报案。符合立案标准时,被害人向案发地公安机关报案,详细说清被盗时间、地点、财物情况等。
(三)公安机关审查。对报案材料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追究刑事责任且属管辖范围,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认为无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经批准不予立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第三条规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