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反悔的强奸罪如何认定构成
[律师回复] 这强奸罪。说白了,就是那种不顺着妇女的心意,硬来的事儿。用啥招,要么就是暴力,噼里啪了一顿打,要么就是胁迫,吓唬人家,再不然就是用别的啥手段,反正就是非得强行跟妇女发生那种羞羞的事儿。就算事后这男的后悔了、哭鼻子了,那也改变不了他犯罪的本质。
关键就在于当时那个行为的时候,有没有那种违背妇女意愿的强制行为。就像拿暴力打人家,把人家打得哇哇叫;或者威胁恐吓,吓得人家胆战心惊;要不就是利用自己的职权,或者其他啥花招来压制妇女的反抗。
在司法实践里,那可不能简简单单就下结论,得综合各种情况来认定到底构不构成强奸罪。得看看案发的那个具体情境是啥样的,两人之前是什么关系,还有这行为人的行为表现又是咋回事儿。要是有证据能证明存在刚才说的那些强制行为,并且确实是违背了妇女的意愿,那可就得依法去追究这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了。
总之,可不能因为事后这人的态度变了,就否定犯罪的成立。得牢牢记住,得以行为发生的那个时候的实际情况为依据,仔仔细细地去认定,这样才能做到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