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环境的刑事责任主体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涉及到环境污染方面的刑事法律责任主体范围包括自然人以及各类法人实体和非法人组织,如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及社会团体等。在这些主体中,自然人是指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个体。而对于法人实体和非法人组织而言,其所涵盖的范围则更为广泛。
若这些主体违反了国家相关环保法规,排放、倾倒或处理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废弃物、含有传染性病原体的废弃物、有毒物质或其他对环境造成危害的有害物质,并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生,那么他们将面临刑事法律责任的追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