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家属能做什么事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刑事拘留之初,家属于己应行以下相关事宜:首要之事便是立即向责任追究机构充分而准确地了解被拘留亲属所涉及到的具体违规行为以及与该事件紧密相关的各种情况;
再次,家属于理得当为犯罪嫌疑人进行代理律师的委任,律师可以合法会面并与其讨论罪责的性质、提出申诉、控诉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提供相关的法律协助;
最后,家属于实可以为犯罪嫌疑人筹措并准备一定数量的必需品,但在此过程中须严格遵守看守所的各项规章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委托辩护的时间】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委托辩护的形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的告知义务】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