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律师您好,方便电话沟通吗?因为事情有些复杂,发信息说不清楚,主要是有个案件公司合伙人之间有纠纷,其中一个股东25%股份,另外三个股东合伙把收到的钱全部打到另外一个股东个人账户上,我要求打到公司对公账户,但是他们不予理会也不肯把收到的钱拿来分红,这样是不是可以告他们刑事犯罪?
[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公司股东将公司收入私自转入个人账户,并且不进行分红,这可能涉及违反公司法规定的股东义务,甚至可能构成侵占公司财产的违法行为。不过,是否构成刑事犯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比如是否涉及金额较大、是否有故意侵占等。在正式采取法律行动之前,建议您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或者通过公司内部的治理机制来解决问题。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返还公司财产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如果涉及刑事责任,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于我不能进行电话沟通,您可以通过文字详细描述情况,我会尽力为您提供法律意见。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