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公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公证人员等要严格遵守职业操守和法律规定,在公证过程中认真核实材料真实性,避免因疏忽或故意实施虚假公证行为。
(二)建立内部审核机制,对公证事项进行多级审核,降低虚假公证出现的概率。
(三)定期组织公证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增强其对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等法律责任的认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三条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给国家、公众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虚假证明文件虚构数额在一百万元且占实际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虽未达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