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解,宅基地门口土地使用权归属是谁?
[律师回复] 宅基地门口土地使用权的归属需要分情况来看,以下是具体介绍:
在宅基地使用权范围内:如果宅基地门口的土地包含在宅基地使用权证所确定的范围之内,那么该部分土地的使用权归宅基地使用权人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人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这部分土地进行合理使用,如进行必要的庭院建设、小型附属设施搭建等。
在宅基地使用权范围外
属于公共通道或公共用地:如果门口土地属于公共通道、公共广场等公共用地性质,其使用权归集体所有,由全体村民共同享有。这部分土地是为了满足村民的公共通行、公共活动等需求,任何个人不得私自侵占或改变其用途。
属于相邻土地:若门口土地紧邻宅基地,且属于相邻农户的宅基地范围或其承包地等其他用地范围,则使用权归相邻土地的权利人。但双方在使用过程中,都应遵循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为对方提供必要的便利,如通行、排水等,同时避免对对方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无明确归属的空闲地:对于宅基地门口无明确归属的空闲地,一般也归集体所有。在实际使用中,可能会存在多种情况。如果村民长期对其进行合理利用,如种植蔬菜、进行小型绿化等,且未引起争议,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集体利益的前提下,村民可能拥有一定的使用权益,但这种权益并非绝对的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