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从个人那里借款20400元还不是一次性借款,多次累积共20400元,不到一年伯时间,并且还了6800元,他让我儿子给他打了个40000元的欠条(就是在微信上说了句话,欠×x4万元,也没有转帐记录)结果债主向法院起诉了我儿子,这种欠条合法吗?
[律师回复] 首先,从法律角度讲,欠条本身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前提是欠条所反映的债务关系是真实存在的。你儿子的情况,如果实际借款只有20400元且已还6800元,那么40000元的欠条明显与实际不符。这种情况下,如果对方仅凭一张与实际借款不符的欠条起诉,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考虑证据,包括借款的实际金额、还款情况等。你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明实际借款和还款的情况。如果对方没有转账记录等其他有力证据,仅凭一张不实的欠条,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其全部诉求。其他方面,建议你儿子积极应诉,向法院说明真实情况,提供相关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