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重组后我的工资还有保障吗?
[律师回复] 工资清偿的优先顺序
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以下顺序清偿:
职工债权:包括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定补偿金
欠缴的其他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
普通破产债权
职工债权的特殊保护
无需申报:职工债权(工资等)不必像普通债权那样申报,管理人应主动调查并列出清单公示
参与程序:债权人会议应有职工或工会代表参加,债权人委员会也应包含职工代表
特定情况下的超级优先:对于《企业破产法》公布前(2006年8月27日前)形成的职工债权,清偿不足部分可在担保财产中优先于担保权人受偿,虽然法律规定了优先清偿顺序,但最终能否全额拿到工资取决于破产企业的财产状况。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职工债权,将按比例分配。不过,职工债权排在普通债权之前,保障程度相对较高建议您关注破产管理人的公示信息,核对工资清单,如有异议可要求管理人更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