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档案年龄比身份证号年龄小4岁,我想与身份证号户口本一致,能否处理?
[律师回复] 档案年龄比身份证年龄小 4 岁是可以处理的,但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更改,具体如下:
更改的可能性及依据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档案年龄存在错误,是可以申请更正的。
所需材料
证明实际出生年龄的原始凭证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原件、记载原始出生日期的户口簿、户籍底账等。
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的书面证明、单位证明或学校证明等。
更改流程
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填写 “户口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并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档案年龄与身份证年龄不一致的情况以及申请更正的原因。
派出所调查核实:责任区民警、所长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可能会走访相关人员、查阅档案资料等。
上报审批:经派出所调查核实后,将相关材料上报分县局审批。
审批通过后办理更正手续:申请批准后,持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更正,并办理新的身份证。
更改档案年龄
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及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档案管理部门,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单位的档案管理科室等,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申请更正档案年龄。档案管理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对档案年龄进行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