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法庭上承认有家暴,为什么不判离?老师
[律师回复] 在离婚诉讼中,即便男方在法庭上承认有家暴,法院也可能不判离,主要有以下原因:
●?综合考量感情是否破裂: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虽然家暴属于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之一,但法院不会仅依据家暴这一个因素来判决,而是会综合考虑其他情况。比如,双方在婚姻中的感情基础、婚后的相处模式、矛盾产生的原因和经过等。如果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仍有和好的可能,就可能不判决离婚。
●?调解成功夫妻和好: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在庭前或庭审过程中,若经过法院调解,夫妻双方有和好的意愿,愿意继续维持婚姻关系,法院可能不会判决离婚。
●?家暴严重程度考量:家暴的严重程度也是法院会考虑的因素。如果家暴情节较轻微,偶尔发生且未对受害方身体和精神造成严重伤害,法院可能会认为这不足以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到必须离婚的程度。
●?社会与家庭稳定因素: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的稳定维系着社会的稳定。法院在判决时可能会考虑判决离婚对家庭、子女以及社会产生的影响,若认为维持婚姻关系对整体更有利,即便存在家暴情况,也可能不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