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30万左右的工程款,债权明确,多次承诺给付,但就是不兑现,是否能申请支付令
[律师回复] 适用条件
请求给付的标的物必须是金钱或有价证券:你的工程款属于金钱范畴,满足这一条件。
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履行期且数额确定:如你所说债权明确,且对方多次承诺给付,说明履行期已到,数额也确定为 30 万左右。
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你与对方之间除了该工程款纠纷外,不存在其他债权债务争议。
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你需要确保支付令可以有效送达给对方,一般以直接送达为原则,确保债务人能够知悉文书内容。
支付令必须是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作出: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由债务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申请流程及后续处理
准备材料:向有管辖权的基层法院提交支付令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况、请求给付金钱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等。同时附上能证明债权存在、到期的相关证据,如合同、欠条、对账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
法院审查:法院收到申请后,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 15 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
。
债务人应对: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 15 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异议处理:如果债务人提出书面异议,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可转入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