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夫妻间彩礼三金该归何人
[律师回复] (一)若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且双方离婚,给付方请求返还彩礼,可向法院起诉主张彩礼三金归自己。
(二)不存在上述情形,彩礼三金视为附条件赠与,结婚目的达成后属受赠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受赠方无需返还。
(三)彩礼三金婚后获得且无明确只归一方约定,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处理,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