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猥亵罪与强奸罪的竞合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强制猥亵罪和强奸罪这档子事儿。
强奸罪,那就是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去欺负我们妇女姐妹,把她们的性自主权给侵犯了。就好比硬要和人家姑娘发生那种羞羞的事儿,那可不行。
而强制猥亵罪,说的是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法子去强制猥亵别人,这就伤害到了别人的性羞耻心和性自由权了。
要是一个人的行为,既符合强奸罪的那些条件,又符合强制猥亵罪的条件,这时候咋认定?我们得这么看。如果这个人的主要心思就是想和妇女搞那种男女之间的事儿,就算中间夹杂着些猥亵的行为,那一般就认定为强奸罪了。可要是这个人的主要目的就是想对别人进行猥亵,而不是非要强行和人家发生那种关系,就算有那么一丢丢跟强奸沾边的行为表现,那也得认定为强制猥亵罪。
总之,我们得把行为人的主观故意给弄清楚,再看看行为的主要特征到底是啥,然后综合起来判断到底是构成强奸罪还是强制猥亵罪,这样才能准确地运用法律,让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保护好大家的合法权益哇。就好比一个人去骚扰别人,要是他就是想占人家便宜,那就是强制猥亵;要是他一心就想把人家给那啥了,那就是强奸罪了,可不能混为一谈。这法律,就得这样明明白白的,才能让大家心里有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