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给别人用过流水六十多万
[律师回复] 将银行卡给别人用,流水六十多万,可能会面临以下法律后果:
- 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银行卡的流水涉及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且持卡人对此明知或应当知道,就可能构成帮信罪。
- 可能构成洗钱罪:如果该流水涉及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提供银行卡,可能构成洗钱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可能构成其他犯罪或面临民事责任:如果他人利用银行卡实施诈骗等其他犯罪行为,提供银行卡的人可能构成共犯或因过错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即使不构成犯罪,将银行卡借给他人使用也违反了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可能会受到银行的处罚,如暂停非柜面业务、限制账户交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