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A车和B车追尾了,A是全责,B车维修花了一万多,换了门,A车只有交强险,赔了2千块钱,A车觉得事故不严重,应该是修,不是换门,还有9千多当时没有赔付,B车走了自己的保险,保险公司赔黑B车主了,现在保险公司找A车追要赔款费用,B车觉得不合理,拒绝支付,拖了一两年
[律师回复] 你好,这边建议起诉,将B车车主和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如果对方在法庭上提出”事故不严重,应该是修“,并且提交了一些证据,那么我们对”车损严重到需要换门“这件事就负有举证责任,对于超过限度维修产生的支出,法院可能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