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的几倍赔偿
[律师回复] 解析:
涉及侵犯版权事宜,侵权赔偿之金,一般视权利所有者所遭受的实际损害而定;当实际损失的计算存在困难时,可依据侵权方的非法所得作为赔偿标准。若权利所有者的实际损失或侵权方的非法所得无法准确确定,则应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作出判决,赔偿金在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下。若权利所有者的实际损失和侵权方的非法所得皆无法确定,则可参照该权利的使用费用来进行赔偿。对于故意侵犯版权或与版权相关权益、情节严重的情况,可在按照上述方式确定的赔偿金基础上,增加一倍至五倍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赔偿数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在权利人已经尽了必要举证责任,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等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等;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等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确定赔偿数。
人民法院审理著作权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侵权复制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设备等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