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非法经营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若个人或单位想合法进行资金出借活动,要先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并且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避免触碰非法经营的红线。
(二)在2年内,不要向不特定多人进行超过10次的资金出借行为,防止被认定为“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
(三)严格把控放贷数额、违法所得数额以及放贷对象数量,个人放贷数额累计别超200万元,违法所得累计不超80万元,放贷对象累计不超50人;单位放贷数额累计不超1000万元,违法所得累计不超400万元,放贷对象累计不超150人。
(四)在放贷过程中,要关注借款人及其近亲属的情况,避免因放贷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法律依据:相关规定指出,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同时明确了认定“情节严重”的几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