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刑事案件的诉讼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立案
社会上出现涉嫌犯罪的事件,侦查机关可能基于有关单位或个人报案、控告、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自首等原因介入,进行初步调查。如果认为存在犯罪事实并应追究刑事责任,则予以立案。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主要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负责侦查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等,还有一些特殊案件由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等负责侦查。同时,有些案件如侮辱、诽谤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等属于自诉案件,由当事人直接到法院起诉。
侦查
侦查机关立案后进行侦查,目的是找到犯罪人并收集证据。为防止犯罪嫌疑人阻碍诉讼,可采取取保候审、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公安机关有权采取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进行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组织鉴定、发布通缉令等侦查措施。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侦查机关认为案件事实查清、证据充分等,会写出《起诉意见书》移送检察院;认为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会撤销案件。
审查起诉
检察院接到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后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会全面审查《起诉意见书》及案卷材料和证据,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及相关委托人的意见,调查核实其他证据。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决定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前提下,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向法院起诉;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况的,作出不起诉决定。
审判
法院收到并审查检察院移送起诉的案件后,除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等案件外,一般公开开庭审理。法庭审理后,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分别作出有罪判决、无罪判决或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被告人和检察院不服判决可分别在规定时间内上诉或抗诉,二审法院可能开庭审理或书面审理,作出维持原判、撤销原判直接改判或发回重审等处理。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程序到此终结。不过,判决作出后,检察院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