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跟人合伙开工厂,然后有矛盾退股,那边一直拖不给钱
[律师回复] 您与他人合伙开工厂,因产生矛盾选择退股,但对方一直拖延不支付退股款项。这种情况涉及到合伙关系的解除以及退股款项的支付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如果您已经正式提出退伙,并且其他合伙人同意或应当同意,则合伙关系应视为解除。如果双方之前有签订合伙协议,根据合伙协议的具体条款,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退股款项。如果对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支付,可能构成违约行为。您可以依法要求对方支付退股款项,并在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此外,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收集证据:1.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明确退股款项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时间表,争取达成一致意见。2.确保所有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短信等,以便日后作为证据使用。
最后,如果协商不成,建议您咨询本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可能采取的措施。